引用:
作者起司
一開始說,通聯紀錄沒辦法看出訊號跳來跳去
被打臉後又說,通聯紀錄雖然能看出,但這個案子中的通聯不一定能看出
誰在跟你沒辦法從通聯紀錄判斷基地台有重疊
日期 通話時間 基地台位置
1/1 16:25:20 新北市中和區XXXXX(A基地台)
1/1 16:26:50 新北市永和區XXXXX(B基地台)
1/1 16:27:20 新北市中和區XXXXX(A基地台)
1/1 16:28:50 新北市永和區XXXXX(A基地台)
這樣你都無法判斷A、B基地台有重疊?
難道你的判斷是打電話的人會飛?
我相信你不是電信公司的人,我猜你可能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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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想證明可以,所以你設計了一種狀況,讓通聯出現一種在短時間內交替使用二基地台的情況。
但是問題是,現實狀況中,有出現你設計的這種情況的通聯紀錄嗎??
在本案中,被告張婦的通聯是有呈現像你設計的這種情形嗎??
如果沒有,當前後通聯基地台不一時,你能知道使用者其實沒有離開嗎?
況且退一萬步而言,即使真的出現這種情形,也無法直接認定就是基地台重疊,依然必須去函詢電信公司確認才行,而不是只靠通聯紀錄就可以判定的。
你很用力的揮掌,但可惜始終打在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