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WEOOT105
"普世價值都認同法官的判處"
我對這點是還蠻懷疑的啦
可以看一下民調
有超過8成是不信任法官的
思考的地方就看你是要情理法還是法理情而已
以前有裝行車記錄器的車不多,也不是每個路口都剛好有監視器
事故時發生就算有目擊者,有時也很難釐清責任
所法官都基於同情死者的心態去做判決
但現在都已經影像能去證明是對方闖紅燈了
那就應該回歸到正常的責任歸屬上了
不應該再用同情心去做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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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說的是
路人甲看到這個判決,很多會覺得法官不能死者為大,要依法判,否則是恐龍
但當路人甲的家人違規被撞死了,對方堅持不道歉(道歉=理虧)
就希望提告判對方有罪,也希望法官是個恐龍判對方有罪,順便拿些賠償金
一下厭惡恐龍法官,一下又希望法官是恐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