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筏基坑都是獨立的,除非裝連通管。
- 筏基坑基本上沒有出口,所以水一定會導向最後一坑再抽走。
這是設計時就要有的...
因為筏基坑是先作大底,然後用免拆模作二次版,若沒有留維修人孔與集水坑,基本上是進不去的,而且再開洞也封不起來。 (不是消防水池喔!)
"消防水池" 基本上是挑選幾個筏基坑的區塊作為 "蓄水池" 而已。
若最後確定是每三個月要放水,那...我建議要求建商全額負擔 "每次"的費用...
如放水的水費、消防泵浦的能源費...
而額外安裝計價用的電錶水錶也是建商要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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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消防水池相關規定,以及外水流入池中有無其他適用法令,可以洽詢轄區消防分隊承辦人,或各地方消防設備師士公會。
也可以問問建築師公會或地方政府建築管理部門,地下室外水經由外牆侵入有無其他適用法令?
看起來有可能會需要社區自己請人來作第三方鑑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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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可以私下請問是哪間建設公司的案子?建築師是哪位?營照廠是那間?
我好認識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