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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52
引用:
作者阿哲~
但是這是政府規劃的,計程車、公車、UBike.....等都是使用公共空間營業,重點是有跟政府合作,計程車與其他大眾運輸,都還是有跟政府申請執照的。

oBike是自己規劃停在公用停車格,事先也沒跟各地政府討論,一樣的慘案也發生在母公司新加坡,甚至中國,問題沒解決就直接來台灣營業。

以前Ubike停在人行道等待調度的車也拖吊過,Ubike不也乖乖去領,也沒有說要申訴。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ml#.WWbEe1FLdWE

只希望我們的立法單位,如果周邊國家遇到的問題,可以提早修法,不要每次等發生了才要亡羊補牢<====這算是廢話,台灣很難實現。


所以我第一篇就有說了
引用:
作者oversky.
需要的是管理,還是完全禁止, 還有討論的空間。


會提計程車的例子,主要是 nomad 的這個論點考慮不夠週詳。
引用:
作者nomad
"用公共資源在營業" 這是錯的,沒錯吧!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
舊 2017-07-13, 09:43 A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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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