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是政府規劃的,計程車、公車、UBike.....等都是使用公共空間營業,重點是有跟政府合作,計程車與其他大眾運輸,都還是有跟政府申請執照的。
oBike是自己規劃停在公用停車格,事先也沒跟各地政府討論,一樣的慘案也發生在母公司新加坡,甚至中國,問題沒解決就直接來台灣營業。
以前Ubike停在人行道等待調度的車也拖吊過,Ubike不也乖乖去領,也沒有說要申訴。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ml#.WWbEe1FLdWE
只希望我們的立法單位,如果周邊國家遇到的問題,可以提早修法,不要每次等發生了才要亡羊補牢<====這算是廢話,台灣很難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