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引用:
作者Dz6810
停車場是公家出錢建的,
連私人車輛都可以免費使用,
為什麼oBike就不能免費使用?
為什麼私人車輛的權利應大於共享車輛的權利?

停車中的oBike並沒在幫公司賺錢,
而oBike的共享性質,
其實是可以降低私人車輛使用,
減少整體社會的停車位需求.

我把oBike視為不同運轉模式的uBike,
既然uBike可以享用專有車位,
建議政府也把部份機慢車停車位,
改畫為共享車輛專用停車位.


那計程車呢?


現階段如果政府希望大家多利用腳踏車,那要想辦法生腳踏車位出來,至於跟機車停車位衝突的地方,應該是這次對大的難題。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賣場
【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17-07-12, 07:56 PM #1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inalhope20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