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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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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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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8
停車場是公家出錢建的,
連私人車輛都可以免費使用,
為什麼oBike就不能免費使用?
為什麼私人車輛的權利應大於共享車輛的權利?

停車中的oBike並沒在幫公司賺錢,
而oBike的共享性質,
其實是可以降低私人車輛使用,
減少整體社會的停車位需求.

我把oBike視為不同運轉模式的uBike,
既然uBike可以享用專有車位,
建議政府也把部份機慢車停車位,
改畫為共享車輛專用停車位.
舊 2017-07-12, 07:44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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