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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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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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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豹貓
我比較想知道為何新事物都會有鑽漏洞、占便宜又不負責的特性

像 之前的 u-ber 這次的 o-bike
那像更早的網路拍賣、網路商店,都只想要以新科技、新方法賺錢
但是錢入袋後,其他都不甘我事

現在UBER駕駛要付給政商勾結的車行每月三千,這樣就合法了,簡直莫名其妙

這樣UBER就只剩全職駕駛,兼職駕駛都不幹了。
 
舊 2017-07-12, 07:04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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