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snow
你租一了台汽車, 開著開著, 找個公有停車場停車, OK! 大家都沒有疑問
但我開了租車公司, 把車停在公有停車場招租, 這就有待商確了. (因為合不合法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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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停公有停車位是要收費的。
這輛車會不會佔用其他使用人的權益?當然會...
只不過,實務上停車管理處不容易辦法判定這輛車是租賃車?還是私有車?
或者這輛車是租賃公司長期佔用?還是該車輛承租人長期收費停放?
因此,除非長期大量的停放,基本上沒有辦法執行驅離。
就像...很多高架橋下的停車位長期遭到"計程車行"大量佔用一樣。
我就從來沒看過有管理處或員警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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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了,汽車是有行車執照的,可以追得到車輛所有人或登記公司,都尚且如此...
機車停車格或腳踏車停車格遭到長期佔用怎麼辦?開單嗎?
路上有沒有看過環保局在廢棄腳踏車上貼的回收警語?要貼多久知道嗎?
先不管動機或方式,有要開始管理亂象,我是樂觀其成。
剛開始諸多不順或配套太糟是"必然"的,但好過沒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