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違反交通法規了吧?
http://www.police.taichung.gov.tw/T...e=2642&mp=sub06
資料來源:第六分局秘書室
更新日期:2014/01/22
一)騎乘機車附載物品之限制為何?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1款:「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
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二)有關機車可以附載幾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2款:「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三) 至於機車可否同時附載人及物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3款:「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