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提個真實的案例
自己也收過兩萬 "跨行" 的匯款
然後自己銀行有發通知,
只是看到通知信時已經事隔半年多
(那段時間根本就沒在台灣自然就不知道)
然後我回台後,偶然整理半年份的信件才發現有這件事,
我就主動到銀行去問還款,
但因為是跨行,得透過對方銀行連絡,花了一個多鐘頭聯絡上對方,
結果對方拖拖拉拉的,對答中對追回那筆錢表現出愛理不理的態度,
想問問現場的有誰對損失兩萬台幣能不痛不養的(...麻煩請捐給我

)
如果時效再拖長一點,戶頭還低於這兩萬的話,我想應該會被告侵佔∼
網路好像有類似的案例∼專用這種方式告人賺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