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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an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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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
引用:
作者micall.lee
以前就看過一篇文章,是記者親自去從事這一行後,回來寫的紀錄

如果很敢的話,大可這樣搞,就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
主要是違法吧,良心的話應該還好,找不到合乎基本工資的工作才會將就,有總比沒有好。
舊 2017-07-09, 11:18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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