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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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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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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gdr
政府叫一群沒登山經驗的消防隊員救援,你覺得夠不夠專業?
政府很久以前就明文規定登山救難屬於消防隊的職責
但是各地消防隊相關的教育訓練和設備都付之闕如
一直到張博崴山難國賠之後,才慢慢漸漸有改善

看新聞要看清楚對方想要表達啥,不要跟著記者擷取片段的資訊

那請有專業經驗的登山客自己成立搜救隊,這樣就不用每次出事就要動用消防員救援,

然後又說人家不專業不願意付費,

PS:以後山難可不可有99%可以救活的狀況下才出發救援,

不然出動了一堆人也是白做工.
     
      
舊 2017-07-01, 10:52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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