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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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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引用:
作者gdrgdr
政府叫一群沒登山經驗的消防隊員救援,你覺得夠不夠專業?
政府很久以前就明文規定登山救難屬於消防隊的職責
但是各地消防隊相關的教育訓練和設備都付之闕如
一直到張博崴山難國賠之後,才慢慢漸漸有改善
看新聞要看清楚對方想要表達啥,不要跟著記者擷取片段的資訊


政府又沒要跟他索討200萬.才剛獲救就急著推卸.防護自己

你們這群外行人+雜牌軍不夠資格向我這專業登山人士收費啦.

這種自私忘恩負義的爛咖還是留在山脊上當路標好.

看新聞別只看文字.多看看人性.
舊 2017-07-01, 06:28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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