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fu
別這麼說阿,大多數修法還是靠合法的遊說政府與民代。 比方說逐漸嚴格的香菸,比方說雇傭外籍勞工的就業服務法,比方說檢查汽車的ARTC。
也許立法的目的值得商榷,後面應該也是有利益團體在推動,不過現在討論的是"多數修法是否要透過違法手段",假設沒有民代收賄,那我們可以說過程是合法的遊說。
說真的,假設重機人口真的如同前面說的那麼富,隨便湊個30-50億,組個像董氏基金會那樣的非營利公司,一邊在媒體造風向,一邊透過地方勢力向立法院行政院施壓,我就不信2年內上不了國道。
BTW, 政治獻金可以合法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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