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溫柔風
我的意思是政府的人力不夠,所以開放全民檢舉,
只要照我說的罰則,不說別人,我自己就會去檢舉,1天檢舉1件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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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難聽一點,檢舉要進法院的。
不然就是派警員現場執法。
而且我講更難聽的話,就是繳得起罰款者,就可以亂丟啦。我有沒有被罰?有吧?你再去看那個社區大樓的,看會怎麼辦?社區費多少錢。
而且,所謂的隨袋徵收這類的,如果你再漲價,到時候就會變成反正我有花錢,我就是要用到天荒地老。
我不信你一個袋子是能漲一千塊,害到的是自已。
話說,酒捐什麼時候要開徵啊?空氣捐什麼時候要開徵呢?反正有吸菸的人都繳菸捐了。
那有呼吸的人想要好空氣,開徵空氣捐啊。政府不是缺錢嗎?一個人頭一個月十元,每年報稅的時候繳。
現在不是用愛就能發電嗎?看看用愛能不能呼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