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AME君
Senior Member
 
GAME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190
挖賽 好兇喔!
事主涵養功夫不錯為他爭取到絕對有利的條件
那個俗辣另開fb帳號道歉

承認有酒駕這就先罰一筆
打人辱罵再討一筆,驗傷後再請一筆
另外又可再請精神傷害賠償
加一加要賠多少酒醒了後有沒有失禁了
舊 2017-06-10, 11:39 A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AME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