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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樓主說的意思應該是尊重不同的想法 , 但尊重不等於將其主張照單全收 ...

畢竟同性相戀、結婚只是兩個人的事 , 雙方有意願、彼此家庭能接受即可 ,
但領養小孩還牽涉到教養與觀念建立等問題 ,
這不能單純用異性戀也不見得就能教養好小孩來爭論 ,
照這樣說那重大刑案犯罪者也能凹「歹竹出好筍」來領養小孩

而「同性優越論」也不難理解會有這樣的說法出來 ,
有別於多數眾人的通常都會有這樣的反應 ,
像不婚教、交不到戀人或年過三十還沒嫁娶的 ,
偶而也會看到有些人在說一個人過也很好之類的 ...
舊 2017-05-25, 12:10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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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