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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ive-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300
引用:
作者cdx
GGR有家用充電器,在家充電還要繳月租費,還要記里程數XD
充電器還要另外付充電器的月租費XD

已經買下的設備卻都要月租錢

這是死要錢概念嗎?


還是打定消費者非得用他不可?


不然也可以丟給警察用?
舊 2017-05-20, 07:06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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