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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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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F-45
老大啊.....你引這一長串
除了多搞出個把上班薪水跟退休金概念亂混用
再次創造似是而非的奇怪說法外
其他的大部分還是在講所謂的信賴保護
基於這個原則我上面都已經回應過了
然後你又繼續鬼打牆回來再講一次
從來就沒人明定或簽約過所得替代率是多少
一直以來都是在腦補幻想
幻想久了錯久了就有一群人當真了
然後你最愛的信賴保護跟打官司
上面都講過早在馬英九時代提出年金改革
就有人用這個理由打官司到大法官那邊去了
所以我才說要這樣鬼打牆那就很難奉陪


怎麼會是而非?政府是不是軍公教的僱主?私人公司在你就職後就撥補負擔你的退休及保險金,就算倒閉正常來說也已經撥入。差別在,政府永遠不會倒,而軍公教其實沒有業績考核,自然沒有辦法提算正確的個人所得的多寡,只能一律使用勞動購買力的計算方式,當然更沒有辦法知道替代率要多少為準。
按你的意思,應該是跟本就不該有替代率這個東西,就是單純的保險或年金,那請問應該用利率來替換?還是應該用保險保額來替換?
這個保險制度及年金制度是不是法律強制納入的?如果不是,那本應該自負多寡。如果是,為什麼私人企業主要部份負擔?那請問政府這個僱主是不是跟本就得全額負擔?
所得替代率過高,現在要調整不是不行,問題是就要退休或是已退休的人員如何維持生活所需的購買力?這才是問題。
舊 2017-05-19, 10:13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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