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沒問題
你這樣講也還是不對…
政府該撥補的比例有撥進去,問題是,軍公教的這些保障是當初合約簽的。
另外,僱主倒閉就不撥補了嗎?私人企業似乎如此。
可是政府是僱主,你為什麼不會再立一個落日基金,現在不給撥補,但是當政府財政好起來的時候,可以退回給遺族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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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來的合約?
要是真的有合約明定
現在那群反抗的軍公教就不會打著信賴保護和不溯及既往這種空泛的名詞了
所以我說就有一群人從以前習慣吃住花都跟政府領
錯的久了還把這個當成真理了
你知道在過去年金改革已經做過好幾次了嗎?
過去那幾次年金改革都還是在經濟好的時候做的
所以把政府財政跟各自的年金基金綁在一起是種很荒謬的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