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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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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負擔責任這個模式要小心使用~ 我舉個技術綜合部門的例子(才不會踩到紅線).

技術研討會通常都是討論未來要怎麼做, 檢查目前做了哪些, 批示那些要怎麼做.
不曉得從哪個時期開始批示的部分變成署名的人要負部分責任, 變化來了.
1. 批示單常常成為皮球, 4大部門之間丟來丟去很難有結果.
2. 批示偏向於保守, 最安全最不容易出錯的作法.
以上就是走純粹責任制的結果.

但不用負擔責任又會如何? 其實看現在光新聞中就一堆例證, 沒有一個在負責任的.
整體的社會中有在負責任的, 只有不同體系但同樣都是中低階層的人.

這個概念是不是很奇怪? 通常都是高階層做指示的人要負起責任對吧?
但有時候邏輯歸邏輯, 現實是現實.

因此: OO批示後其實沒啥責任, 但後果(也算是責任的一種)是反應在民眾身上.
---------> 也就是說可以猜下一個受害者是誰.
舊 2017-05-12, 09:03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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