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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cocod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4
一直以來也覺得納悶,

警察辛辛苦苦抓到,經過無數次法院攻防(甚至三審),
由位高權重的法官們依據國家民意代表所訂的法律,把罪犯定一個刑期丟到監獄,

結果到底誰有權說假釋就可以放出來? 權力抵的過這麼多人這麼多程序!出事不需要負責嗎?
舊 2017-05-11, 09:0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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