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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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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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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事由各縣市教育局管轄
營業為"執行業務所得",所以是開立收據
每兩個月向各縣市稅捐處統一申報,繳千分之四印花稅•
各項支出如"教師鐘點費"是個別教師的個人收入,由教室向國稅局申報,
是個人所得,開立扣繳憑單,列入薪資,現在還多一個2%健保
扣完支出之後再算入設立人的綜合所得裡,於隔年報稅時計入個人所得•

但除學費外,如教材,衣物非執行業務費用,很抱歉請在開一間行號
另開收據或發票,不然稅捐處會請你去喝茶,每個月八百多保護費,
再追朔開業到現在少繳的,不繳沒關西,按規章翻倍兒來•
舊 2017-05-11, 08:00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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