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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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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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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erocat
應該po在這篇,

去年九月,高等法院二審今改判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全案定讞。
(因為有宣告緩刑等於先不用坐牢,兩年內沒已犯其他刑事罪,罰金6萬元不用繳)

2017/05/08 最新消息,民事部份地院判 何柏翰應賠
張俊卿父張順安308,112元
張俊卿母李月好340,081元


真誇張的判決.. 簡直是鼓勵犯罪, 作奸犯科罪證確鑿的人可以獲得賠償.
一般而言這種計算都是依照"如果沒發生事情還可以有的收入來判賠金額."
意思就是說繼續作奸犯科, 其實可以貢獻64萬的收入?

算了, 我沒力了.
舊 2017-05-09, 07:29 AM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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