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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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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1
引用:
作者aerocat
應該po在這篇,

去年九月,高等法院二審今改判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全案定讞。
(因為有宣告緩刑等於先不用坐牢,兩年內沒已犯其他刑事罪,罰金6萬元不用繳)

2017/05/08 最新消息,民事部份地院判 何柏翰應賠
張俊卿父張順安308,112元
張俊卿母李月好340,081元

所以本案最後就是

刑事2個月 得易科罰金6萬元 給國家
民事64萬8千1百9拾3元 給對方父母

下次記得學MMA勒昏就好 別勒死了嘿
舊 2017-05-09, 02:10 AM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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