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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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問你好了。
請問,哪個國家沒有假釋制度? 哪個國家沒有法官裁量權? 因為判決不符合大眾期待就等於法律不能保護好人? 因為大眾都只能從媒體獲取資訊,而媒體只能局部轉傳資訊給大眾,特別是像我們這種媒體市場化的國家,媒體只會迎合大眾口味選擇性傳遞訊息,為的是什麼??? 還不是激起大眾情緒來賺取收視率?
舉例:
媒體只會說:『某男因懷疑女友另結新歡,砍女友XX刀致死。』 還會註解,該女平常孝順....之類的。
但是整體的檢察與法官的裁量必須有很多依據,如 被害者交友狀況、加害人平時所承受的壓力、加害人與被害人的背景、兩方的生活互動.....太多太多因素了。 媒體只想把加害人徹底妖魔化,也不想去知悉『為何』加害人要這麼做。 而導致一堆看戲的鄉民只會隨媒體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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