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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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vd1985
爆料到現在應該有幾個地方可以查
手機通訊錄和Mail往來
說不定可以聯絡到被害者
另外就是日記
一般寫作者應該都有心情紀錄的習慣
最後就是心理醫生
應該或多或少能知道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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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只有日記要當成證據很難
事過境遷 除非現在有第2個被害者
現在跳出來指認狼師
這案件才有定罪的可能 不然只憑一本書 跟死者日記等等
要定他人的罪 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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