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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4
引用:
作者DWEOOT104
是啊

光臆測別人是師生戀,就有人認為需要證據了

何況是臆測別人強肩或與未滿16歲發生性關係呢?

不是單純師生戀喔
是臆測他人妨害家庭

另外重點是,要求大家要明確證據才能談的人是您
前後矛盾就有點怪

講求證據沒有問題,但這樣就好
不需要再多說些什麼
舊 2017-05-05, 11:05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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