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這個因果關係是這樣。
法律其實沒有特別保護特定的人。

我們的公務員就是喜歡咬文嚼字,把法律跟公文書弄的難以理解。
法律不好理解,你就要花時間去研究或是請人幫你理解或處理問題。
但有時間的人不會是我們一般上班族,有錢請人協助的也不會是我們一般上班族。
換句話說就是有錢的人。
那什麼樣的人會有錢?

個人認為,雖然法律條款要力求精確。
但實在不應該過於咬文嚼字。
很多人看不懂法條就是因為不夠白話。
舊 2017-05-05, 05:23 PM #8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rea200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