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cCandness
就方便好用啊,特別是在有利益衝突的時候
所以你和別人買賣吃虧被騙對方不付錢不給貨也無所謂,自己上門討公道?還是車禍被撞就自己認栽,還是你要怎麼出氣或有能力要對方負責
你結婚登不登記,繼承時是要比拳頭母還用什麼方法
所以我說除了法律之外還需要道德啊,人類社會本來就很複雜
台灣幾十年前還有中國現在,也沒在排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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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確啦,
要講優點的時候,
法律也是有優點的,
畢竟.... 如果它真的百無一用的話,也不會有人提倡它了,
但如果發生你講的那些ooxx的事情後.......由於我們現在還是被法律給箝制,
所以我不能鼓勵你或別人去做違法的事情.......
我個人是不提倡婚姻的,我認為同居也ok..
那你認為排隊這種基本的社會秩序較好還是不好?
引用:
作者micall.lee
因為,從一開始我就搞不清楚你在回什麼啊?那我問你問題,再也正常不過不是?
二
然後我在提倡的是法律很重要?要不要回去看我在寫什麼?
你現在才發現我一直都在文不對題?一開始就在那邊亂回當然我也只能跟你雞同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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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承認了,那就跟你說聲辛苦你了,
不過 #46你說的很好呀,會騙人的是人,
而執行法條的是人,
所以結論就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