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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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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
樓主的疑問應是法律正不正義(也就是能否實現報應甚或殺雞儆猴的效果,刑法上的應報與預防理論)

而之所以有不正義的觀感,在於犯罪人的報應太輕或者根本沒報應

就報應太輕部分

有世界潮流也有人為的影響

世界潮流說來好笑,這世界現行的法律概分為二大法系(能力有限只能簡略說明)

一是海洋法系,來源於英國,隨著世界霸權的影響籠罩其殖民地,特點是不成文法,就是主要法源依據是依法院之前的判例來判決,還有最近鬧很大的陪審制,實行的國家有美國等...

二是大陸法系,起源羅馬法經改造盛行於歐洲大陸國家,特點是成文法,具體請參照我國大部分法律規定...

其他法系,如中國的唐律原本影響日韓等國,現在都隨潮流消失了,而我國法律受歷史影響主要照抄德國法,也就是大陸法系,而學者留學法律也多德,美兩國為多,在雙方角力下,經常有混血產生,而難聽點就叫四不像...結論,法律都是抄人家的,自然外國喜歡尊重犯罪者權益,你也得尊重了


就人為影響,接前述,法律定了還可以修法呀,立委不就是每天在搞修法的?呵~~立委或許嘴砲厲害,但實際上修訂法律者主要還是留學德美的學者-政府機關聘任的法律委員,當然還有他們的學生-立委助理...
法律修訂者的背景來自於德,美等歐美國家,有時還有日本,理所當然立法的思維很難貼近台灣本土,甚或參照馬囧一生,這人是學法的,可他從沒下過基層歷練,一輩子與平民二字絕緣,而留學學者也一樣,一輩子的經歷就讀書教書而已,寄望這些人立的法能貼近本土價值觀不異緣木求魚...

再者,根本沒報應部分

這就更好笑了,不想當標靶,大家自行腦補吧................
舊 2017-05-05, 09:51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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