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前就一直困擾著我,
法律是在保護
一、有錢人(因為他們可以請很多有名的律師,我認了)
二、保護懂法律的人(沒辦法他們懂法律,我也認了)
三、保護犯罪的人(因為法條都訂好了,該關幾年就幾年了,法律都訂好了,這個我也認了)
可是法律為何不能訂保護好人呢?
別告訴我法律在保護好人,
如果你認為是這樣,
我可以舉例子說明不是,
例如:
一、可教化,就免死。
二、殺死人了,被判無期徒刑,也可以假釋。假釋與受害人沒關連啊!
而且是全世界都是這樣。
這樣才是困擾我的地方。
為什麼全世界的法律都不是在保護好人呢?
PS.今天無聊發廢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