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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建議您還是看一下高速公路管制規則...
第8條 第1項
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第3項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依規定, 中線及內線車道的最低速限應該是每小時80公里, 這也是國道警察取締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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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 實務上可能太不常見, 或根本沒見過有這樣被取締的, 原來規範如此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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