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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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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79
引用:
作者st202
過去 我跟某高中補習班名師「在一起」一段時間
「那個人」已婚 有小孩
鄉民看到這裡可能很想開噓 小三就是犯賤 鮑鮑換包包
但從來不是那樣。
我和「那個人」分開以後
痛苦至極
我很懷疑 如果這是愛情
為什麼我這麼痛苦 「那個人」卻可以安然活下去?

後來才發現 我之後有誰 誰之後又誰

如果「那個人」告訴我 他只是玩玩 想打炮
我當然不會跟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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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如果「那個人」告訴她
打算與元配離婚
甚至只有暗示而無明確表示
那就會跟他「在一起」
即使「那個人」已婚 有小孩
是嗎?

訴諸道德 然而道德不會有雙重標準



因為愛情的本質就是一種自我催眠
妳自我催眠的再深也不會影響妳愛的人
反而會患得患失,更難讓對方愛上妳
妳無法讓他陷入自我催眠的迴圈就徹徹底底的輸了

深深愛上一個不愛妳的人很慘,離開他更慘
跟他在一起的時候雖然痛苦但也有快樂的時候,一離開所有回憶都變成痛苦,而妳無時無刻都停不住回憶,畢竟那過往種種曾充滿妳心,對一個不愛妳的人放開心房就是這麼慘

但愛情的本質就是一種自我催眠
所以一旦發現對方不愛你的時候,就應該果斷脫離
因為"情緒"是加深印象的最好方式
待在對方身邊,情緒起伏越大,就會陷得越深,越痛苦
覺得身處地獄並不是最痛的,天堂與地獄同時存在那種撕裂靈魂的感受才恐怖令人絕望

總之,有類似遭遇的,直接離開不用留戀
待的越久越痛苦
是,只要有一絲希望就不想放棄,但要讓一個嘴上愛來愛去,心中沒有妳的人愛上妳,這成功機率太低太低

小痛階段就該斷,不要等到痛不欲生,活不下去才想離開
舊 2017-05-03, 08:59 PM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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