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t202
從法律來看
妨害性自主罪(未滿16歲)
妨害家庭這條就算滿16歲也能告(誘拐離家)
而另一方則是通姦
太概就是卡在妨害家庭與通姦 兩敗俱傷 才無採取行動
13歲云云 虛構的可能性大(13歲告不了通姦)
小說不足為信
如果從道德來看
破壞師生倫理 破壞別人家庭 都應該受到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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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基礎是法哲學,包含倫理學、社會哲學、實踐哲學。法律會修改。
修改的基礎還是法哲學。
法條只是現在操作的現象,社會大眾如果覺得不適用,是會更改它的。
所以法律是會進步的。
法條如此規定,只是說,我們現在拿他沒皮條。
但不表示,我不能譴責他,不能用合法手段抵制他,使其在這個社會難以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