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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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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應該是女作家的舊文:
http://disp.cc/b/163-7HN5
她當時是心甘情韻的,事後不甘被騙


過去 我跟某高中補習班名師「在一起」一段時間
「那個人」已婚 有小孩
鄉民看到這裡可能很想開噓 小三就是犯賤 鮑鮑換包包
但從來不是那樣。
我和「那個人」分開以後
痛苦至極
我很懷疑 如果這是愛情
為什麼我這麼痛苦 「那個人」卻可以安然活下去?

後來才發現 我之後有誰 誰之後又誰

如果「那個人」告訴我 他只是玩玩 想打炮
我當然不會跟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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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如果「那個人」告訴她
打算與元配離婚
甚至只有暗示而無明確表示
那就會跟他「在一起」
即使「那個人」已婚 有小孩
是嗎?

訴諸道德 然而道德不會有雙重標準
舊 2017-05-03, 09:27 AM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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