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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怨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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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怨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4
引用:
作者s2588s
這就過了
不管是16歲還是46歲的男性
都有機會和大學以下的女生交往(16up)
就算是學生交往.難道打從開始就互許終生嗎
如果不是.那算不算玩玩
如果是玩玩.那算不算誘**
而女生情竇初開主動追求
男方交往後覺得不合適分手
但女方大學以下,這男方也算誘**嗎.
現在風氣越來越開放
女方主動情形的也很多
有的也不在乎對方是不是已經有女友
以前我念書時強者我室友就有2女友
2個都在外地讀書只有休假時會來我室友處
她們也都知道有另一人也保持這樣的關係..

我說的誘奸當然是利用社會上的權勢財力或偶像崇拜去騙取

少女身心,所以同齡之間的交往不在我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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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舊 2017-04-29, 11:04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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