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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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滑過
跟車速無關,直行車就是有優先權
否則大家都搶快轉彎不就好了?(我轉彎快點、直行車就會撞到我車後半部、所以直行車要賠我、這樣對嗎?)
話說,此起事故的肇事主因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而非『直行車超速』(如果有超速的話)
樓主都已經把原因貼出來了就不用贅述
換個場景
十字路口、一邊閃黃燈一邊閃紅燈,同時有兩車要過路口、試問是面對閃黃燈號誌的車輛要禮讓面對閃紅燈號誌的車輛、還是面對閃紅燈的車輛要禮讓面對閃黃燈號誌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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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常看到那種搶快轉彎的汽車、有夠白目 ,
對向時綠燈剛亮就直接車頭向左橫切 ,
同行時綠燈剛亮車頭就往機車道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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