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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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WEOOT104
我是不認為一定要死刑才有嚇阻作用
判無期徒刑也算夠重了
無期徒刑的最低假釋條件是執行25年
所等她25年出獄後,差不多是快60歲的老婆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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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能嚇阻犯罪,從古到今都是,法律最根本功能在維持社會基本秩序,讓犯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然而如果這個懲罰不符合受害者跟社會共有認知呢?
法官考量了犯罪者有教化的可能,但有沒有考慮到這樣的判決會讓其他人覺得犯罪殺人沒什麼,只要表現出可教化的態度就不用死了,這種示範作用,不會鼓勵犯罪嗎?犯罪了不會鼓勵殺人滅口?反正殺不殺被抓到都是長期甚至無期而已。
一個國家的法律制定有其國家的背景,這樣的判決,考量太多本國以外的因素,是最大的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