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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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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2588s
無期徒刑又怎能假釋

一罪一罰最後又怎可合併打折

你的意思是說60歲的人不會犯罪?

這些刑罰都太殘忍,那你當初為何要殺人?

這個嘛

無期徒刑在很多國家都可以在服刑一定年數後申請假釋

所以你問我怎麼能?

我也沒有辦法回答你什麼

只能說法律就是這樣

不喜歡可以去找立委提議修法,這是你的權利


一罪一罰你可以去先把判決書看一遍

當時犯案情景下殺2個人是屬於想像競合,所以只有一條強盜殺人罪

就好比你用炸彈之母作恐怖攻擊,一次炸死50人,也是算一條殺人罪而已

當然這一條殺人罪要判多重?

那就是屬於法官的裁量權了


至於日後再犯可能跟該不該判死刑

那也算是法官的裁量權的一部份

理由都寫在判決書中

你不能接受,那你可以去試著上訴看看

就這樣囉
舊 2017-04-19, 11:53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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