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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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2588s
無期徒刑又怎能假釋
一罪一罰最後又怎可合併打折
你的意思是說60歲的人不會犯罪?
這些刑罰都太殘忍,那你當初為何要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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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嘛
無期徒刑在很多國家都可以在服刑一定年數後申請假釋
所以你問我怎麼能?
我也沒有辦法回答你什麼
只能說法律就是這樣
不喜歡可以去找立委提議修法,這是你的權利
一罪一罰你可以去先把判決書看一遍
當時犯案情景下殺2個人是屬於想像競合,所以只有一條強盜殺人罪
就好比你用炸彈之母作恐怖攻擊,一次炸死50人,也是算一條殺人罪而已
當然這一條殺人罪要判多重?
那就是屬於法官的裁量權了
至於日後再犯可能跟該不該判死刑
那也算是法官的裁量權的一部份
理由都寫在判決書中
你不能接受,那你可以去試著上訴看看
就這樣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