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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505
引用:
作者SanjaySinghania
沒有人覺得討論這種事情誰對誰錯事多餘的嗎?
因為有個形容詞是著麼說的「意外」。



法律的功能就是釐清責任啊(誰對誰錯),不然呢?
反正人都死了,討論誰對誰錯是多餘的,所以當作沒發生過?

事情都已經發生了,就算是意外,也要給肇事者應有的懲罰
舊 2017-04-19, 09:01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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