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僅1.84秒可反應 騎士撞人無罪
瀏覽單個文章
orea2004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
CDancer
現在不流行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不要再被媒體誤導了
應注意而未注意中間還有一個能注意
通常撞人的可以無責都是證明了這不是能注意的突發事件。
只是不曉得為什麼媒體報導時都喜歡把中間的省略。
2017-04-18, 09:42 AM #
18
orea2004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orea2004
查詢orea2004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orea2004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