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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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WEOOT104
你的擔心是正確的
連廢死聯盟也承認
根據美國統計的資料
因為殺人而入獄的犯人,假釋出獄後
大約有3%的人,又再度犯下殺人罪而入獄
就算沒殺人,但犯了其他罪行而再入獄的人,則有21%
但換句話說,另外76%的人
出獄後,選擇了新的生活,也不再踏入監獄
如果要為了殺死這24%的人
所以要把另外的76%也判決死刑
這又何償不是一種殘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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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衡輕重啊
殺人者本來就不是無辜的人了
更何況在美國這種相信所謂自由意志的國家
明擺著死刑就是你選擇的結果
你還要選?
拿有些人可能會自新的機率去賭其他無辜的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我覺得不合理
法律是用來維持社會的安定
不是讓你拿來賭人性善惡的
從科學和現實來看
被殺的人再也沒有第二次機會
憑什麼先犯錯的人反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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