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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是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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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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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
orea2004
你講的應該是假扣押的問題。
如果假扣押不收這筆錢就會有你講的問題。
但我今天勝訴,我的權利已經是確定的了。
法院卻只管審判不管被告是否依判決執行。
要法院去執行還要自己先拿錢出來。
這顯然不合理。
法院要執行費可以,應該是執行後從被害人已得部分依執行比例扣除。
例如,法院判賠1000萬,法院執行費8萬。
但被告只拿出500萬。法院就只能收4萬執行費。
勝訴也不代表可以無限上岡亂扣壓
我前面也講過例子了
2017-04-11, 12:03 PM #
84
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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