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demo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DWEOOT104
所以這些恐龍法官或收賄法官甚至政黨法官的問題

說穿了還是立法問題

只不過不是刑法或民法而已

而是更為基本的"法官法"與"訴訟法"的問題

拿司法比較先進的國外來說

有民選法官、有法庭直播、有陪審制、有法官的退場機制、任期制、有起訴狀一本主義

通常要有律師實務經驗才能當選法官或者考

這些東西,台灣有嗎?

既然國外有確認較為先進且可行的制度,台灣都沒有

那怎麼可能期待台灣的司法會進步?

至於"法官法"與"訴訟法"為什麼不修法?

大家可以拿起電話,打給你的選區的立委,問他/她為什麼不提出修法?


又是國外月亮比較圓
國外的方式只是把權力分散,是否能定位較先進是另一回事
就拿陪審團來說也牽涉到很多複雜的問題
(讓我想到失控的陪審團)

貧富差距衍生的司法不公可能更明顯
舊 2017-04-11, 04:18 AM #7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em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