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台灣的司法是國恥
瀏覽單個文章
ademo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
lompt2016
怎麼會跟他無關
真正的問題是
之前法院因為認為是微罪
所以就給予保釋
讓人有充足脫產時間
等到要發間也不是即刻執行
此外打贏官司也不能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還要另外花錢
所以沒時效 也不能保護被害人
有夠天真
想合法從別人口袋中掏錢,無論理由多正當,從來都來都不是簡單的事
最方便的支付命令惹出多大風波是都忘了
有正當理由不會假扣押膩
2017-04-10, 06:53 PM #
70
ademo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demon
查詢ademo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demo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