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
引用:
作者溫柔風
這時就要放出大絕: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我個人認為,法院的做法是消極了一點,就跟一般的公務員一樣,只要依法行政就好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不關我的事
最主要的根源在於修法,這就要靠立委,嗯....大家都知道結果如何
如果我是受害者,我首先看能不能找到"有力人士",將債權以對折賣給幫討債的人,再不行的話,破罐子摔破....
|
法院依法行政是應該的,整個公務體系就他們依該依法行政,其他的說是依法行政,其實只是在玩法律漏洞........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