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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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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lompt2016
這說法其實是不合理的
如果能夠確實審理
用心看卷宗哪會有這些事
令務這判決只會對被害人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
台灣就是不在乎被害者的人權


被害人的傷害在被詐欺成功時早就造成,關司法屁事
再者這執行費用也有救濟或轉嫁的管道,哪來的造成傷害

至於鄉民所謂有沒有用心,再我看來只有下手夠不夠猛而已
其它的都不在考慮範圍

比方說前陣子的梁姓小模,要是在鄉民的正義下早就灰飛煙滅
哪來得及等她洗清冤屈
 
舊 2017-04-10, 12:27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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