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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是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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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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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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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nopass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勒令停業 結果法官重罰5萬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撤職嚴辦 結果法官判停職 然後再復職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羈押 結果法官裁定積壓太久 無逃亡可能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死刑 結果法官裁定可教化
不要全都歸罪於立法 不要什麼都好像事不關己
法律規定都在那裡 覺得不好就要求你的立法委員去改
不要只會一天到晚鬼島鬼島的叫 只會叫鬼島台灣是不會好的
法官亂判 政府亂搞 公民社會 人人有責
以前會有人叫你去讀判決書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2017-04-10, 03:01 AM #
51
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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