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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引用:
作者hoba
有個小疑問,手為什麼一定要放在那裡被夾?
沒被夾就不能強制她滾下車嗎?

好像有受傷代表有用武力,執行強制力問題比較少
沒受傷帶他回警局可能標題變成超出比例原則...為甚麼你不先好好的勸導...你得勸導有到位嗎?當初是這樣教得嗎?當天你值勤的時候是不是..bala...bala...bala...

法院搞不好還判無罪,警察最後被記過(?)
 
舊 2017-04-08, 09:50 PM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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